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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上半年收入任务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发[1999]74号

颁布时间:1999-04-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一季度全省税收收入进度较慢,增幅较低。据快报统计,全省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0.38亿元,占年计划的20%,比上年同期进度慢0.6个百分点;比同期收入增长7.3%。其中:国内两税收入35.82亿元,占年计划的18.8%,比同期进度慢1.2个百分点;比同期收入仅增长4.9%。分析影响当前收入进度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县区和重点税源企业收入进度较慢,短收较多。如省属五个钢厂和张家口烟厂仅入库0.43亿元和0.75亿元,分别占年计划的4.2%和12.9%,短收2.1亿元和0.7亿元。

  到目前,全省征管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此次改革,本着“六个有利于”原则,通过简并机构、明晰职责,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严密管理、强化稽查等手段,从体制和机制上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各市要充分认识这次征管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定信心,集中力量,处理好改革与组织收入的辩证关系。特别是改革后新组建的各级领导班子要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投入到改革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去,使工作出现新的起色。特别是要抓紧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切实加快收入进度,以此来展示改革的胜利成果。

  为确保全省上半年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充分体现征管改革的成效,省局确定了各市上半年收入指标,并就组织收入工作明确要求如下:

  一、集中精力抓收入,确保全省上半年税收收入和国内两税进度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征管和人事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之后,各级国税部门的首要任务就是抓收入,要将一季度的收入差距在二季度补回来。4月份各市要力争将收入进度赶上来,上半年各市的收入进度特别是国内两税进度不得低于省局下达的收入指标。(各市上半年收入指标附后)

  二、迅速调整、落实收入计划,理顺征纳关系,完善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将组织收入工作做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本次征管改革,推行了属地管理,撤并了各市局直属征收机构,其税收业务已划归所辖区(县)局,部分征收单位的税源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此,省局要求各市局要迅速根据各辖区的税源变化情况,合理调整收入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要真正将收入任务落到实处,抓好征收管理工作。同时各级新的领导班子已经确定,要层层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各级一把手为组织收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不能按时完成收入任务的单位,要层层追究第一和第二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抓好欠税和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工作。做好防欠和清欠工作,不仅是确保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完成的重要措施,也是我省在近三年来取得组织收入工作辉煌成绩的宝贵经验。目前全省企业欠税又有所抬头,各地要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务必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欠税增长,巩固1998年清理欠税成果。要严格缓缴税款审批权限,密切关注欠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保证在6月底各市欠税余额不得高于年初水平,特别是省属五个钢厂、电力、石油、石化、烟草等企业不得有新的欠税发生。要继续完善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地重点税源企业分工责任,对左右全省及当地收入形势的特大企业如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可派驻厂员,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转情况。坚持收入均衡入库原则,保证应缴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搞好税源调查,尽快将所辖企业纳入正常管理轨道。省局要求各基层征收单位要尽快熟悉掌握本辖区新增企业情况,从4月份起纳入正常的征收管理。要搞好税源调查和税源监控工作,建立健全税源档案,对影响收入较大的生产、销售和价格变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促进收入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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