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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基建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季报表的通知

冀国税函[1999]288号

颁布时间:1999-1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基本建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省局领导非常重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管理,上报情况要真实,杜绝虚报。为进一步搞好基建管理,及时掌握全省各基建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确保各基建项目按预算、按工期、按质量完成,节约资金,防止腐败,树立国税形象,加快国税系统基础建设,省局在原《办公用房基建进度情况季报表》的基础上,根据局领导意见和基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基建报表除反映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外还增加了完工项目的情况。对新修订的基建报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仔细、认真、实事求是的填报,严禁弄虚作假、随意编报。另外,各基建项目必须用详细的文字说明其建设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向省局说明的情况。新报表要按省局制定的表样和格式用微机打印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季后10日内)。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季报表》(略)

  2.《基建完工项目情况季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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