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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批转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剪贴发票情况报告的通知

冀国税征发[1997]7号 

颁布时间:1997-08-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剪贴发票情况的报告》批转给你们。

  省局认为,石家庄市国税局推行剪贴发票工作之所以取得成功,收到显著效果,其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措施有力,真抓实干。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各地借鉴。请你们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把剪贴发票实行工作抓好。据了解,目前各市已按要求开始实行剪贴发票,但有些单位对此项工作还不太重视,工作力度还不够,管理工作还欠深入和细致,缺乏强有力的控管措施和办法。为此,省局再提四点要求:

  一是各级国税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实行剪贴发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剪贴发票实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做好对实行业户的跟踪调查,随时了解掌握剪贴发票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制定有效的控管措施;

  三是要把实行剪贴发票工作与组织收入和个体私营建帐工作相结合,严格发票管理使用规定,加大稽查力度,对不按规定使用填开剪贴发票的要从严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是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各市剪贴发票实行情况,各市要于9、11月下旬向省局专题报告二次实行剪贴发票的有关情况。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实行的行业、户数,剪贴发票使用量和缴纳税款情况与以前相关月份的对比及分析,对重点业户的调查解剖情况,实行剪贴发票后的内外部反映,发现的情况和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建议。另外,对平时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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