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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冀国税发[1996]84号 

颁布时间:1996-08-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7月10日至1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重庆召开了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继去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之后,落实工作重心“两个转移”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积极推进征管改革,为早日实现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动员会。现将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印发各地,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投身子这项改革。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征管改革的基本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项怀诚同志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的讲话,统一思想,继续抓好本地的征管改革试点工作。

  二、全省推行征管电算化,是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年全系统的中心工作之一。省局将继续抓好衡水市、石家庄市电算化改革和唐山市综合征管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行。

  三、依据衡水市电算化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省局拟在10月份左右,在衡水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一是总结推广衡水市电算化试点的基本经验,二是传达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安排部署全省征管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尤其对县级职能管理机构和县以下征收机构的改革,以及人事制度的改革,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试行。

  五、省局要建立征管改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征管电算化和征收服务厅的设置。

  六、加强宣传,搞好部门协作。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系统内部,又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搞好宣传,形成共识十分重要。省局将在《河北税务报》和《税务指南》上开辟专栏,进行税收征管改革讲座。请河北电台、电视台、河北日报及各市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纳税人理解支持,使有关部门积极协助,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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