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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公安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1997]11号 

颁布时间:1997-02-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公安厅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省(厅)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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