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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情况的通报

冀国税发[1999]278号

颁布时间:1999-12-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自6月份开始,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税务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截止10月底已全部结束。全省共换发税务登记证457917户,其中:国有企业25381户,集体企业57993户,股份合作企业1346户,联营企业101 2户,有限责任公司808l户,股份有限公司4768户,私营企业18380户,其他企业375户,个体工商户339819户。全省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051 6户,补交税款423万元,加收滞纳金4.4万元,罚款49.25万元。通过换证既掌握了纳税户底数,又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税收征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全省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保证了换证工作顺利完成这次换证工作是在我省刚刚完成机构调整,全面实行属地管理的情况下进行的,工作多,任务重。但各市局都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了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市在省局召开换证工作会议之后,对本地的换证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普遍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征管、监察、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换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换证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邢台市国税局局长李兆昌、保定市国税局局长刘战旗在市局召开的换证工作会议上亲自动员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换证工作作为规范基层税收征管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落到实处。两个市局把换证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

  “一把手”都签定了保证书和责任状。大多数市都能够积极面对“三位一体”改革后出现的转落岗人员安置,征管人员调整较大,征管资料比较混乱的情况和问答,统筹安排工作,精心谋划方案,合理调动人力,确保换证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承德市国税局在这次换证中坚持换证与严格执法、换证与“形象工程”、换证与税法宣传、换证与加强户籍管理等“六结合”;与工商登记底数、原有户数和新换证户数相核对的办证工作“三对照”,工作比较扎实。保定、邢台、沧州和唐山市国税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歼灭战。9月底就完成了换证工作,比省局安排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促使纳税人员及时办证由于此次换证是在征管改革之后,纳税人管辖机关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实施的,且时间紧,要求严。为了保证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税务机关换证工作安排和要求,取得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按时办理税务登记,各地都进行了广泛宣传和认真准备。

  不少市就本次换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发表了电视讲话,在报纸上开展换证知识问答,采取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大厅咨询、电话告知、书面通知等形式宣传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意义、作用、具体程序、相关政策以及逾期不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石家庄市将换证程序、资费收取、填表要求、有关法律责任等印制成《换证须知》,发到每个纳税人手中。唐山市连续十多天出动宣传车,深入街道、市场,大张旗鼓地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据统计,全省共张贴税务登记换证通告2万余份,利用新闻媒介累计宣讲达300余次。由于宣传到位、准备充分,保证了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换证工作扎实到位

  (一)建立换证工作责任制。为了确保换证工作落实到位,各地都建立了换证工作制度,明确换证工作程序和要求。不少市专门建立了换证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并同奖金挂钩。邢台市局加大换证工作的力度,明确换证目标责任,要求全市的办证率必须达到100%,对未办证率达到2%的,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未办证率达到4%的,具体责任人免职处理;未办证率达到6%以上的,除对上述责任相应处理外,扣发第一责任人年终完成任务奖金,年终公务员考核评为不称职,增强了税务干部的责任心和压力感。

  (二)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这次换证涉及面广,矛盾多,为了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都能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求得共识和支持。

  一是能够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工商登记底帐,摸清工商业户底数,增强换证和实施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及时沟通登记信息,秦皇岛市国税局在换证工作中主动与地税局协商,成立税务登记中心,实行联合办公,为纳税人提供“一条 龙”服务,方便纳税人。三是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帮助维护换证秩序。

  唐山等市在清理市场中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的配合,充分发挥公安的震慑作用,对一些拒绝办证、妨碍公务的个体业户进行劝阻和打击,保证了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漏登漏管普遍开展了换证工作的清理检查。特别是对“宾馆户”、“饭店户”、非正常户等重点环节,采取了“拉网式”清查。换证工作结束后,各市局都结合登记率、申报率和人库率“三率”的抽查,对税务登记换证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并根据责任制对工作过失者给予处罚,对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漏登的,严格兑现奖惩。廊坊市认真开展了解剖税务所活动,找出了税务登记及基层征管中的问题;邢台市国税局通过对市内三区的抽查考核,有8名税务干部受到了待岗、罚款和通报批评的处罚。

  四、坚持换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夯实征管基础一是登记换证与调整定额相结合。沧州、石家庄、承德等市注意把登记换证与税源调查、调整定额结合起来,在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基础上,统一调整个体定额,调整面达50%以上。二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大部分市局以这次换证为契机,重新清理、规范和完善了纳税人档案资料,健全了登记底册,变更注销等制度,张家口编制的“税务登记管理系统”软件,建立了“对三类重点企业实施征管查的局、所两级户籍档案”,为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和完善了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制度和办法。承德、邢台等市制定了旨在提高征管质量,减少漏征漏管,加强纳税户户籍管理的办法。

  虽然这次换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据各市检查和省局的明察暗访,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县(市、区)局和税务所对换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满足于一般性的部署,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仍然存在着漏登漏管。使换证工作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二是个别税管员对停歇业户没有进行认真的复核审查,存在报歇业,实营业的情况。有的对在查处漏征漏管户补征税款后并不按规定对其办理税务登记,而是将这些业户当作“人情户”,“任务调节器”。三是税务登记管理手续不规范。不少单位对停歇业纳税户、非正常户,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手续传递不畅,机关与基层之间手续统计口径不一,数字不实,使区县局掌握阶情况与基层所不一致。四是税务登记交叉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地方还较为突出。为了进一步做好登记办证和户籍管理工作,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衡量税收质量的主要指标,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严格规范的户籍管理,既可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又便于掌握其税源情况,也可减少基层税务专管员利用税务登记搞“人情税”和调节户的现象,防止滋生腐败。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减少由于交叉管理而造成漏征漏管的问题。

  (三)要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建立与工商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在有条 件的地方要实行与工商部门联合办公,微机联网,实现登记资源的信息共享。

  (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户籍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注销以及停歇业等制度,规范税务登记传递手续,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非正常户的管理,防止漏征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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