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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553号

颁布时间:2002-1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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