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税发[2002]199号
颁布时间:2002-12-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全省依法治税工作初见成效,依法治税五年规划第一阶段目标已基本实现,执法监控体系初步建立,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治税的实施,提高了全省国税系统执法水平,促进了税收事业的发展。但是,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全省依法治税工作发展不平衡,干部对依法治税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仍然在少数地区和部门存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依法治税工作,省局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税首先是观念的转变、认识的更新。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消除在依法治税中存在的片面认识和旧的习惯性操作,把领导者、执法者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依法治税上来,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内外并重”、“重在治内”的思想。依法治税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指导,善于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好执法中的各种难题。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认真解决目前存在的执法不到位、执法随意性和不按执法程序办事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出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过错追究制度,严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只追究一般千部,不追究领导干部。只追究基层机关,不追究领导机关的错误做法,坚决做到谁出问题谁负责,追究谁。
三、遵守税收权限、执行报告制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规定,按照税收执法权限和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凡屙地方政府的涉税违规行为,无论大小,无论是否纠正均要报告省局;凡属税务干部违规执法,必须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或敷衍塞责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推行依法治税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狠抓基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一些制度和规定,这是很好的。但是执行制度比制定制度更为重要,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任何一项工作,一项制度,关键是抓落实。当前,我们要克服不善于抓制度的落实,不善于总结制度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不善于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不善于弥补制度的缺陷等问题。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解决好制度不落实、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面对当前依法治税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用实事求是的思想狠抓落实,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五、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推广经验。
各地在依法治税实践中总结出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为及时推广这些经验成果,省局在乐至县召开了全省依法治税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会上,与会单位相互交流、互为学习,在推广先进经验的同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依法治税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促进依法治税健康发展。
依法治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税收事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税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依法治税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对工作的长期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严格按照依法治税五年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出成效,为进一步加快依法治税进程,促进全省税收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