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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国税流函[1997]1号

颁布时间:1997-04-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区辖市各分局:

  现将《一九九七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今年的流转税管理工作。

  附件:一九九七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

  为了有计划地做好我区流转税管理工作,根据今年我区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的工作安排,1997年我区流转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流转税管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新税制;认真开展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和落实新税制的各项制度。

  一、树立新时期治税思想,转变观念,把我区流转税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997年我区流转税管理工作,一方面要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巩固税收改革成果;要充分认识流转税管理工作在整个国税工作中、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实现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减税让利观念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治税、公平税务观念转变,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向现代化科学的税收管理方式转变。从单纯的税政工作观念向税政、管理相结合的观念转变,树立新时期治税思想,巩固和完善新税制。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流转税系统的干部素质,全面做好流转税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组织收入,开展流转税管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是新时期治税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我区今年税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流转税管理。

  1、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规定,吃透文件精神,把准政策尺度,抓好宣传培训工作,确保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及时摸清本辖区内金融、保险业纳税业户的情况,切实抓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2、进一步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工作的审批管理,按规定于1997年6月底前完成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动用抵扣数据的微机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实现我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动用抵扣数据资料的科学管理。

  3、加强民政福利、校办企业、综合利用、粮食等减免税及税收先征后退的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办法,使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4、清理到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按规定及时恢复征税。

  5、做好电力产品提价后税负调查、测算和预征率(额)的调整工作,合理调整我区发、供电企业所在地税源分布、继续抓好跨地区电力企业电力产品增值税的检查结算工作。

  6、做好消费税金银首饰纳税人的认定工作。

  7、进一步做好增值税、消费税重点税源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为组织收入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8、认真核定价格偏低的卷烟计税价格,加强烟草企业卷烟计税价格的检查认定管理工作。

  三、做好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新税制;新税制实施以来,依法治税有了很大进展,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新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流转税管理上的存在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调查研究,完善新税制的重要性,将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加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要在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国税局布置的政策业务调查研究工作的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若干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控管措施供局领导和上级领导参考。

  四、进一步加强流转税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各项政策的执法检查,是流转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和巩固新税制的重要内容。

  为了促使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我区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的布置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从今年起,要将组织全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执法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检查的方式采取各地组织自查和地、市及区国税局抽查验收相结合。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国税局的布置要求,结合当地反映较突出的问题,组织对本单位执行增值税、消费税法规政策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地、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要与税务监察室密切配合,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有关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一份。

  五、继续做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和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统计上报工作,要重点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

  六、认真做好流转税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整体业务素质。要求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举办提高班,培训内容应包括财会知识、税政法规、稽核检查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区局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1)

  举办一期各地、市、县国税局流转税科、股长增值税政策管理、稽核检查培训班;(2)为了更好地适应办公现代化需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举办一期流转税科长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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