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1995]31号
颁布时间:1995-02-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将共同组建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批和税务师的考核、考试、培训以及资格认定工作,处罚税务代理中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省税务代理工作的开展。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