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86]湘税二字第637号

颁布时间:1986-12-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税务局

各地、州、市税务局:

  我省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一般都有亏损,须国家财政补贴。为此,对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含利改税城市粮店),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