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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人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

桂地税函[2002]406号

颁布时间:2002-11-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国税函[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需要自行印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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