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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唐松庆同志在全区地税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桂地税发[1996]188号

颁布时间:1996-11-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

各地、市、县地税局,区直属征收分局、区直属稽查分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唐松床同志在全区地税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稳妥地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唐松庆同志在全区地税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八日同志们:全区地税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是我区地税系统组建以来召开的首次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传达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经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确定和部署2000年以前地税征管改革任务,进一步推动地税工作重点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逐步实现我区地税征管现代化。现在,我围绕"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这个主题,谈六点意见。

  一、准确理解这次会议的主题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征管改革是实施新税制,使税收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突破口。这个突破口酌改革毕竟是一个新的试验。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经验,一切都,在借鉴和探索之中。我们对这次会议的主题要准确地理解。只有准确理解征管改革主题,才可能开好这次会议。为此,我强调几点:

  (一)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地税机关的中心任务就是贯彻落实税法,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而这正是地税征管的基本职责。征管工作的状况,对组织税收收入起着决定性影响。税收法规、政策最终是依靠征管来落实,税收法规政策的执行效果也直接体现在征管上。因此,加强征管工作是落实税收政策的重中之重,是当务之急。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地税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强化征管这个核心展开。

  (二)征管改革是强化征管职能妁必由之路。改革的目的就是求发展、求进步,就是对旧观念、旧做法进行扬弃。进行税收征管改革,就是要使我区地税征管逐步走向现代化。当我们评价一项征管措施是不是改革时,最关键的,就是看这项措施是否有利于地税征管工作健康发展,是守旧还是创新,没有创新就意味着停滞不前。由此决定,凡是改革的、发展的、进步的事物,不管程度如何,我们都应该支持和扶植。

  (三)全面深化征管改革任重道远。也就是说,征管改革现在还只是开始,征管改革是无止境的。一方面,要求从根本上对现行的地税征管进行改革,是治本,是深层次的改革,而决不是作表面文章 .另一方面要求把征管改革看成一个系统。工程,是全面地改革,涉及每个层次、每个环节;是整体推进,各项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并形成合力。同时,改革是一个逐步接近理想化的过程。

  (四)全面深化征管改革这个主题的内涵,是指在充分认识征管工作核心地位和重要性的前提下,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分期、分类、分步对地税征管进行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促进我区地税征管逐步走向现代化。

  我们基于以上认识,作出了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战略决策。

  二、正确看待我区地税征管改革成效和问题我区地税系统组建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各级地税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缔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依靠各级党政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克服各种困难,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地税征管改革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可贵的经验。从去年上半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选择了工业城市柳州市、沿海旅游城市北海市和煤矿基地合山市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将近一年的探索和实践,这三个城市的地税征管模式现在已开始向"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征管模式转换。在试点城市的带动下,各地市税务部门也从实际出发,自行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至今为止,全区已有62个基层分局、所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取得了经验,各地加深了对征管改革的认识,增强了信心。全区地税部门形成了深厚的改革气氛。

  (二)加强征管基础建设,确保各项征管工作有序进行。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既是税收征管工作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条 件,也是转变征管模式的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抓好征管基础建设,理顺各种工作关系,规范了一些征管流程,统一了一些业务表格及法律文书,先后制发了41项征管制度,基本完成了新税证换发工作,初步建立了纳税人户籍档案,整顿了发票管理秩序,开展了征管业条 培训,为我区地税征管工作迈大步、上台阶创造了良好的条 件。全区各地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的统一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征收管理办法,采取了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北海市、玉林地区大力整顿了发票管理秩序,特别是柳州市地税局在加强基础建设方面做得很突出。总的看来,我区各级地税机关在加强基础建设方面取得有成绩都是非常显著的。

  (三)建立综合办税厅(室),改善了纳税服务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去年下达《关于切实保障地方税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以后,各级地税机关相应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各级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大大增强,并且克服困难,因陋就简,建立规模不同、形式各异的综合办税厅(室),逐步改善了纳税服务的环境和条 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地税系统已建成的综合办税厅(室)58个,这些综合办税厅(室)的建立,以集中、公开、规范的形式从事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受理申报、征收税款和税务咨询等项工作,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尽管我区地税机关的综合办税厅(室)还处于初创阶段,但其优越性已经显露出来了,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同时,一些地方实行税银一体化,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降低了纳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和质量。在开展优质服务方面,区直属征收分局成绩突出。

  (四)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明确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这是建立现代化征管的重要基础。独立运转后,我区各级地税部门更新观念、转变管理方式、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加大税法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自觉性和申报能力,改变过去税务人员上门催缴税款的做法,逐步建立了以纳税人自核、自报、自缴为中心内容的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象州县试行纳税人"三自"纳税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南宁市、融安县、河池市、永福县等地推行了信用卡完税或磁卡纳税制度。目前,全区企事业单位自行按期申报率平均在90%以上;个体工商户的按期申报率城区约在85%左右,农村一般也达到70%。如实申报率也较前有较大提高。

  (五)不断完善各种征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地方税税种多,零星分散,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和征管难度大。完善各种征管方式和手段,既是深化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年多来,我区各级地税部门依照税法的规定,结合实际,为完善各种征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例如,全区大多数地方都进一步完善了税款核定征收办法;桂林市加强了重点税源的征管,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了纳税检查工作;区直属征收分局建立了经济税源联系点制度;宾阳县对个体双定户实行了双定基准管理办法;柳州地区、荔浦县等地对征管难度大的税种税源实行了源泉控制,除依法搞好代扣代缴的管理外,还对零星分散的税种,如房产税及车船使用税等,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委托代征制度。柳州市还在"六个一体化"工程基础上构筑了"五个税收共同体",完善税收执法保卫体系,初步实现了地税机关专业征管与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地税征管向社会化和法制化发展。

  (六)突出征管重点,强化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在改革中得到了日益强化。现在从上到下都设置了专业稽查机构,一批素质较高、业务较强、作风较好的干部充实到稽查队伍中来,全区稽查机构103个,稽查人员879人。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税务稽查的装备和手段也不断改善。稽查工作的力度日益增强。南宁市、百色地区等在探索地税稽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七)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提高征管工作的技术含量。目前,在我区的一些城市和城区,已经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稽查选案和税务咨询等各个环节。柳州市、北海市、南宁市、区直属征收分局、合山市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柳州市一分局还开发应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计算机的应用,提高了征管水平,并为深化征管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八)调整充实征-管机构,推动基层建设。按照总局提出的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征管、转移到基层的战略目标,我区各级地税机关注重转换征管机制,并按集中征收,强化稽查的原则,调整了基层征管机构,加大对基层的投入,改善了基层的工作和生活条 件,对于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和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北海市、合山市、容县在这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推动了全区征管机构改革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还根据总局的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广泛深入开展了税收征管能手评选活动。各地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掀起了学习税收业务的热潮,形成了比学赶帮的好风气。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在各地考核推荐基础上,经过严格考评,评出"广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能手"44名,并进行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还从中推选三名参加"全国税收征管能手"评选。

  总体来看,我区的地税征管改革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在原计划经济条 件下形成的旧征管模式开始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征管模式转变,传统粗放型管理正向现代科学的严密规范的集约型管理转变。这种转变,带来了税务干部思想观念上的深刻变化,增长了税务干部的知识和才干,保障了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提高了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依法治税、廉政建设和基层建设,加快了我区地税征管现代化的进程。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地税征管改革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征管改革目标和要求相比,与先进的省、市、区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正如总局领导指出的那样,一部分地方对改革的紧迫性和可行性认识不足,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和畏难情绪;一部分税务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跟不上形式发展的需要,习于旧而不习于新,习于静而不习于动;改革在各地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改革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改革在某些环节还不够协调和配套;改革的内外部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更具体地说,征管制度还不完善,征管执法随意性还很大,地税机关执法还受许多因素干扰,执法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征管职能结构还不合理,征纳关系未理顺,权责不清,社会化办税力量还很薄弱,征管与税政还有脱节,税收成本还很高,人员素质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加上我区是贫困地区,改革工作起步晚,各方面困难还比较大。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并争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

  三、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税务系统的历史使命,是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进入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作为几大改革之一的税制改革已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效,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也已完成。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征管改革,转换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规范征管程序,提高征管水平;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而迫切的任务。关于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总局领导已作了充分的论述。总局领导的论述完全符合广西区情。对此,我区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客观上要求地税机关必须担负更加重要的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任务,确保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充分发挥,以达到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收入公平分配、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同时,随着经济主体多元化,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的明晰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也促使税收征管的对象、过程及征纳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对传统的征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地税部门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解决征管不严、监控不力、手段落后等问题,从根本上改革税收征管制度,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更好发挥。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巩固税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税收征管是实施税收政策法律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与其相适应的征管制度作保证,任何好的税收政策法律也很难落实到位。因此,必须适应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深化征管改革,调整征管组织结构,理顺征管职能,建立新的征纳关系,实现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目标。

  (三)深化征管改革是全面推进我区地税依法治税的有力保障。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求,离开了依法治税,就无法保证统一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区地税系统"一人进户,各税统管"的旧征管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己革,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有些混淆不清;征管职能还没有完全按专业化、规范化的现代管理要求进行设置,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补代罚"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削弱了税收的执法力度,影响了依法治税,因此,必须改革现行征管制度,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模式和运行机制,把税收征管纳入法制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泊税。

  (四)深化征管改革是推动我区地税征管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由于受传统征管制度的影响,以及客观条 件的制约,我区以往的税收征管改革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对税收征管改革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的认识不足,改革没有贯穿于整个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没有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而是局限于税务机关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变革。二是对税收征管改革的全面性指导不够,整体协调较差,造成税收改革在各地进度不一,模式不一,难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税收环境改革的客观要求。三是计算机应用在税收征管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不够突出,相关环节及配套措施没有相应跟上,其在推进依法治税、组织收入和促进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对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和模式作全面的彻底的改革,力争在短时间内建立起适应我区社会发展客观需要,体现公平、科学、规范、严密、高效原则的新征管模式。

  (五)深化征管改革是建立廉政机制和提高干部素质的内在需要。执法能否秉公,为政是否清廉,是检验党和政府威信、政绩的重要标志。税务部门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关,为政清廉,秉公执法,是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地税分设以来,各级地税认真贯彻有关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常抓不懈,涌现出了许多廉洁奉公的优秀干部。但也确有极少数税务人员护法不公,为政不廉,随意执法,收"人情税",以税谋私,甚至贪赃枉法。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除了继续抓好思想教育和纪检监察以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相形成一套依托计算机征收管理的有效制度,以及建立专业化的组织机构,让机器监督人,让规范化代替"随意性",变专管员管户为管事,以事没岗,以岗定责,从机制上形成征收、管理、稽查之间既相互独立,各司其责,又相互联系的格局,切实从征管机制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同时,这种新的征管格局的形成,对全体税务干部无论在思想观念、管理方式上,还是在工作方法、业务技能上,都将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因此,深化征管改革不仅对于建立廉政机制,而且对于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制定实施适合本地实际的征管改革方案为了保证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取得成效,我区各级地税机关均应根据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制定出比较适合本地实际的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征管改革方案,并确保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初步确定了《关于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验收标准等内容。因为这个万案内容很全面,大家还要进行讨论修改。所以,我不对方案的所有内容进行阐述。在此,我只就方案中的几个重点问题作些说明。

  (一)我区地税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基本内容与总局的规定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为依据,以征管改革实践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现代地税征管的成功经验和惯例,建立一个适应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符合我区区情的、科学严密的地税征管体系,切实改善服务,促进依法纳税,改进技术手段,加强税收监控,提高征管效率,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地税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应坚持如下六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治税原则、规范统一原则、整体协调原则、实用易行原则、监督制约原则和成本效能原则。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制度,四个体系",即建立地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建立地税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地税监控体系,建立入机结合的地税稽查体系,建立以地税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地税组织体系。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内容将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原则,并且围绕以上任务和目标展开。

  我区地税征管改革总的框架是以地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地税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行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进行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然后依法进行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行为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从而,使得地税征管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运行。

  (二)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具体内容有自己的特点,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

  1.考虑到我区是少数民数地区,沿海、内地、边境,山区之间各方面差异性大,在确定申报纳税程序时,列了六种,比总局多两种,体现了更大的兼容性,以便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纳税人的需要。但在目标上,要求各地要创造条 件,使申报纳税程序日益改进。

  2.在设置申报受理点方面,采取分类设置,分步实施的办法,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合理性,又要切合我区的实际。在我区基层地税机构"三定"方案下达前,机构不宜大动。所以在初期,只能按分局、所设置申报受理点,以后随着条 件的成熟,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市区一般只应统一设两至三个点(相应设置一、两个征管分局来管理);县城原则上只应设一个点;农村地区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逐步相对集中的办法设点。我们要求申报受理点的设置,要与征管机构的设置相配套,并应集中统一管理,达到信息共享。

  3.在税务代理问题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地税两局正协商制定办法。我们对税务代理工作,一是持积极支持态度,二是力求两家协同抓好试点,但具体操作要慎重。在方案中,我们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各地可作些前期准备。

  4.在建立监控体系方面,考虑到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不可能很快执行到位,税务机关自身征管力量不足,税收流失严重的现实情况,我们要重视搞好地税机关专业征管与借助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相结合,重点搞好农村零散税收和城市一些征管难度大的税收的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工作。要使委托代征、代扣代缴成为主要的征收方式之-,这有利于强化地税征管。各地经验已证明厂这一点。

  5.在设置征管查机构方面,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一方面要相对保持稳定,另一方面要积极进行改革试点。目标明确,步骤稳妥。在方案中,明确直接面对纳税人,承担地税征管工作任务和执行税收收入计划的基层地税征管机构(分局或所)的设置,要按照既有利于集中征收,强化稽查,降低税收成本,又便于计算机应用管理和纳税人办税的原则,根据纳税人的多少、征管力量的强弱、辖区的大小、计算机应用程度的高低,科学合理地设置。一般原则是:基层征管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经济不发达,税源贫乏,税收不多的乡镇,特别是一、二、三类税收照顾区的乡镇,可暂保留税务站。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地税机构设置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现有基层征管查机构的调整、合并,要慎重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如果税源不多,税收少,税收成本高,不便设置税务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征税款。条 件成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可只设一、两个征管分局,县城设一个征管分局,以办税厅的形式,税银一体化的服务方式,集中办理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税法宣传咨询等涉税事宜;农村地区可以按经济区域设置农村征管分局,与之相适应地以地市、县为单位设置稽查分局,负责本辖区的税务稽查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的稽查分局可下设若干稽查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市)、县各级地税机关的机构应当适应基层的改革作相应的调整,重点加强征管机构的力量,以利于落实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

  6.在划分职能范围方面,我们要从上到下,逐步理顺。

  首先,要科学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市)、县地税局各职能机构(指处室、科室、股室)的职能范围,特别是划分好征管机构与税政机构的业务职能范围,以便做到职责明确,互助有力。其次,要科学划分基层征管查机构的职能范围。征管分局可内设管理科(股)、计征科(股)。税务所可内设管理组计征组。

  税务稽查分局负责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并可相应设立选案科(股)、稽查科(股)、审理科(股)、执行科(股)。为保证大案处理的质量,条 件成熟的地方应成立由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参加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县以上地税机关的职能机构,可按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制四个系列设置。

  在人力分配方面,征管分局内除行政领导和后勤保障人员外,计征与管理的人员分配比例应逐步达到1:2;稽查分局的人员占征管查人员总数的比例应逐步达到40%以上。

  (三)实施步骤力求稳妥可行。

  这次征管改革是实现我区地税征管现代化的关键一步,所以要力求规范统一和稳妥可行。鉴于我区地区之间差异大,情况复杂,改革必须分类、分步实施。总的要求是统一整体设计,分类分步实施,经济发达地区要快于贫困地区,城市要快于农村。

  2000年底之前,我区将分类、分步实施征管改革,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类:城市的市区。1997年年底之前要完成以下六项任务:一是固定企业和个体商户,要全面实行自行申报;二是要因地制宜地合理设置办税厅(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应按"地域管辖"原则没置两至三个办税厅,小城市建一个厅为宜;三是要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地税机关集中征收的基础上,实现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职能转换,调整力量,充实稽查,逐步提高稽查人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四是要按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以征管功能为主调整基层机构,理顺职能;五是制定覆盖征管工作全过程的征管业务规程,并要按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基本要求,规范征管资料;六是完成统一计算机软件工作。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应用,1996年底前要有20-30%的基层征收单位试行包括建立计算机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转换;1997年这一比例要达到50-60%。1998年底以前,所有征管分局使用计算机;现已建立办税厅的分局,要建立计算机局域网。1999年底前实现所有征管分局与市县局主机联网。2000年底前完成包括税务稽查、档案管理、领导决策、综合分析查询等应用软件的设置,与进一步完善后的现有软件配套,形成覆盖整个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的应用软件系统,并力争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联网。

  第二类:县城。1997年底前进行试点。1998年有50%以上的基层单位完成包括建立计算机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转换;1999年所有县城征管分局建立计算机局域网;2000年全面实现分局局域网与县局工作主机联网。

  第三类:农村地区。要从实际出发,1997年之前主要应立足于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即一要分期分批逐步把辖区内固定纳税户的自行申报纳税面扩大到80%以上;二要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所在地,因陋就简建好办税室,实行集中征收,同时在交通、通讯不便的偏远地区和山区设置征收点、代征点或采取巡回征收方式,实行定期定点征收税款,提供服务;三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征管机构,合理调配人力,强化税务稽查,增强监控力度;四要抓住管理、征收、稽查三个环节,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出适合农村地税征管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打好征管基础。2000年底之前,农村地区要开始应用计算机,可先用单机从税款征收、税收会统入手,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以利于为2000年以后分步实现由手工作业向全面应用计算机管理过渡奠定基础。五要搞好地税机关专业征管与借助社会力量代征代扣税款的有机结合,改善征管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地税监控力度。

  三类地区征管改革的具体推行步骤由各地市地税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因地制宜地确定。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重点地区是城市市区,重点工作是制定征管工作规程、调整征管机构和推行应用计算机技术。

  五、努力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环节繁多、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建设好这一巨大工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作为唱"主角"的我区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全面深化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此,在内部,应加强建章 立制,规范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奖惩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互助合力。例如:税政部门致力于完善税收政策,为征管改革提供前提;计会部门为征管改革筹集可靠财力并进行监督服务;人事教育部门为征管改革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组织队伍;监察部门为征管改革保驾护航;办公室为征管改革做好协调和后勤保障;征管查部门牵头筹划并负责实施征管改革。这样,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就有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在外部,主要是努力使征管改革具备坚实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首先,地税征管必须服从税法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地税征管机构伪设置应与政府机构体制相适应,地税征管执法必须有法律依据,有征管力量保证,有司法保证;其次,要重视社会环境变迁对地税征管的各种影响,在社会上培养正确的依法纳税意识,确立有利于地税征管改革的社会舆论与导向,端正社会舆论对地方税收的看法,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参与税收工作,并且自觉把地税执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社会公众、社会团体和社会执法机构对地税征管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完善税法,改善地税征管执法条 件;要加强宣传,并使地税征管改革与有关部门的改革配套同步起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为一体,共同进步"的局面。要进一步树立地税机关及地税工作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地税部门成为全社会信赖的单位。

  我们应该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合力去努力,是可以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良好环境的。

  六、坚定信心,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区地税征管改革全面深入地顺利进行。

  (一)坚定信心。现在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的时机是基本成熟的。首先是国家税务总局为我区地税全面深化征管改革指明了方向。其次是我区地税系统内部已达成广泛的共识,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进行征管改革的热情很高,干劲很大,为我们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其三是独立运转以来,各地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征管改革之路,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而且这次会议又明确了我区地税征管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其四是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持。我区全面深化地税征管改革的条 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对此,我们应当充满信心,要抓住有利时机搞好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工作。

  (二)转变观念,增强征管改革的凝聚力。实施征管改革,将打破人的固有思维定式,改革已延续多年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传统习惯。尤其是调整机构和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取消了一部分人的"势力范围",削弱了"特权",个人利益受到冲击,个别人思想深处会有抵触情绪。同时,新的征管模式强调规范,专业性强,对人们的工作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种状况,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进入角色,站到征管改革的第一线。同时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征管改革的始终,把转变人的思想作风摆在第一位,采取普遍教育、针对性教育和重点教育等方法,统一干部的思想,提高干部对税收征管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身于这场改革,增强征管改革的凝聚力。

  (三)准确把握这次征管改革的特征,运用新的改革观念指导改革实践。多年来,税务部门对征管改革一直进行探索,并作了许多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这次是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在改革的内容和方法上,与过去的征管改革都具有很大的不同。一是这次征管改革不仅限于申报、代理和稽查等狭窄领域,还包括征收、数控、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以及组织结构的重新配置,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二是改革的目的不再是以减税让利、涵养税源,促产增收为主,而是以依法治税为核心,注重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三是改革不再植根于手工劳动的基础上,而是依托计算机技术的支持,推动税收征管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讲究提高征管的效率和效益;四是在方法上,自上而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模式明确,改革的内容基本规范统一。为此,各级地税部门全面深化征管改革时,必须树立"强化征管"的观念,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摒弃征管改革只是征管部门"独家经营"的习惯意识,大家都要关心、投入。要从社会大系统出发,对涉及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和社会有关方面进行筹划和协调,建立一个彼此密切联系,充分协调配合的征管有机整体。同时,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严格依法划清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规范统一征纳行为的意识,通过征管改革加速推进依法治税。要树立讲征管效率的观念。实施征管改革,既要力求有效的征管,最大限度控制偷漏税,保障税法的正确实施,又要讲究征管的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以最高的征管效率来实现有效的税收征管。要树立现代化征管观念,致力于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合理调配和挖掘潜力,以及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征管的现代化水平。还要增强服务观念,通过改革逐步健全为纳税人服务机制,在监督指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加快配套改革的步伐,确保征管模式的全面实施。首先,要完善税制。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征管的可行性。其次,把税收会计核算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将税款征收的全过程纳入核算范围,让会计充分反映税收征管的真实情况,发挥会计对征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同时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对税源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行政执法、征管资料管理要进行量化,对基层单位要组织督促检查,并制定严格的考核评比办法,以促进征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第三,抓好计算机软件的统一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将进一步加快开发进程,制定网络建设标准下发给各地,为下一步软件的统一和网络的互联打下基础。为了避免重复开发的浪费,在这里我强调三点:第一、各地市要逐步统一软件。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已发文下去了;第二、已有软件的地方,要以全区统一的征管业务规程为依据,参照总局制定的软件开发标准和分类代码标准,充实、修改、完善,有何建议和问题,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计会处反映;第三、目前尚未开发软件的,不要再重复开发,统一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的软件;第四、要建立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要鼓励人才流动,地区交流,上下交流,岗位轮换,以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管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各级地税局都应成立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税收征管改革,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领导挂帅组成由各有关处室领导参加的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征管改革办公室,专门负责这一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改革的主要内容;审批总体改革规划;批准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出台有关改革措施;协调并监督改革规划的实施;、负责改革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的审批等。地、市、县地税局都要成立此类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出台的各项征管改革措施,负责本地税收征管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二是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专题汇报,陈述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措施,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深化征管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取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优化征管改革的社会环境。四是抓干部的培训,陆续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计算机人才和征管能手,为满足征管改革的需要准备人才。同志们,实现我区地税征管现代化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让我们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面深化和积极推进我区地税征管改革,为充分发挥地方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各项职能作用,为促进广西实现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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