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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华夏银行在财政部单独立户及纳税地点的通知

财税政[1995]22号、浙国税二[1995]81号、浙地税一[1995]67号

颁布时间:1995-09-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83号《关于同意华夏银行在财政部单独立户及纳税地点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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