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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50号

颁布时间:2005-12-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发[2005]1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结合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赣地税发[2005]123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地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对全省地税机关来讲,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坚持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执政要求,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规范税收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条件;是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也是建设和谐诚信地税,营建良好地税政务环境,推动地税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根本途径。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每个地税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动、自觉地依法行政。

  二、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管理效能

  推行执法责任制,既是《纲要》明确提出的要求,也是地税机关规范税务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地税机关要紧密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合理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促进地税机关管理效能的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依法行政是涉及地税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各级地税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认真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于每年年末向上一级地税机关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状况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做好对全体地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税收相关法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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