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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36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4]55号

颁布时间:2004-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36项行政项目的决定》(内政字[2004]2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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