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求对《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4]716号

颁布时间:2004-08-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论述了纳税服务的定义、特征、分类、原则、作用、意义等;第二部分纳税服务措施,统一按照纳税服务措施的定义、作用、流程和表证单书的规范要求拟定了税收宣传、纳税培训、预约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服务用语等17个纳税服务措施;第三部分纳税服务质量的测量与评价,拟定了纳税服务质量测量与评价的标准、模型、程序、方法等;第四部分纳税服务管理岗责体系,拟定了省局、市局、县局纳税服务管理岗的职责、工作流程、与相关岗位的关系、工作质量标准、质量考核等。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所修改的意见,应注明修改的问题及页码,于2004年10月15日,通过FTP传送到省局征管处\各地上传\纳税服务文件夹项下。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本,在FTP省局征管处\省局下发\纳税服务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杨屹立,0871-312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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