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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2年四季度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和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发[2003]2号

颁布时间:2003-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2年四季度全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与稽核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防伪税控推广应用情况。根据稽核系统采集的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统计,截止12月底全省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490户,按行业分类,非商业纳税人3,953户,商业纳税人6,458户;已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共3,690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35%。2002年下半年以来推广使用的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以及抄、报税等各项工作正常。

  (二)抄报税及存根联采集情况10月份,全省应抄报税的企业为2,534户,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54,753条,其中正常发票49,455份,占90.32%,作废发票5,298份,占9.68%。

  11月份,全省应抄报税企业为3,655户,已抄报企业户数为3,654户,申报率为99.97%,矿区1户企业因金税卡损坏未能正常抄报税(发票信息已通过人工补录采集)。全省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58,715条,其中正常发票52,250份,占88.98%,作废发票6,465份,占12.37%,作废发票所占比例比10月份上升了2.69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新上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在安装系统时,为调试打印机试开发票后作废而形成的。

  12月份,全省应抄报税企业3646条,申报率为100%,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74,515条,其中正常发票66,700份,占89.51%,作废发票7,815份,占11.49%。

  (三)抵扣联采集情况10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59,129条,其中认证相符发票59,127份,认证发现涉嫌违规发票2份(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发票各1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34%。

  11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58,777条,全部为认证相符发票。

  12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信息70,450条,其中认证相符发票70,447份,认证发现涉嫌违规发票2份(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发票各1份),占全部认证发票的0.0028%,无法认证发票1份。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依次经过了地市局、省局、总局的三级稽核比对,比对结果如下:10月份,比对相符发票59,022份,属于作废发票16份,属于失控发票5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11月份,比对相符发票58,696份,属于作废发票20份,属于失控发票16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12月份,比对相符发票70,336份,属于作废发票53份,存根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对于本地(含地市级和省级)稽核比对发现的属于失控和属于作废发票,已提交协查系统查处。

  四季度,尽管我省存根联采集均达到100%,并列全国第一,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金税工程所暴露出的属于管理环节的漏洞以及人为因素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证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个别征收机关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做了认证,并准予抵扣税款;二是不严格遵守工作时限,各月均存在个别单位拖延清分比对工作时间的情况;三是有个别区县金税工程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工作中的失误仍然存在,如错传抵扣联数据等。此外,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些地县在金税工程工作中存在欺上瞒下、不如实反映工作问题的现象,对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不能正确地对待,怕暴露问题而不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使上级部门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其他单位无法从中吸取教训,不能彻底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二、几点要求

  (一)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金税工程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珍惜好成绩,立足高起点,争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2003年上半年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此计划,我省在2003年上半年将有7000余户企业(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数的三分之二)必须纳入防伪税系统管理,任务相当艰巨,各级国税机关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既要正确地对待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总结经验,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也要客观地对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吸取教训,对每一项工作都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扎实可靠的工作基础保证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

  (二)强化管理,杜绝影响金税工程正常运行的人为因素。一是要避免计算机系统故障的发生,同样的机器设备,同样的软件,有些地区经常发生故障,除了偶然的、客观的因素之外,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必须从管理上下功夫,杜绝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二是要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地县国税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对工作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应详尽如实地纪录,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报告,以便问题能够及早地解决;三是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在总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操作和数据传输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说明原因。

  (三)上下级国税部门之间、同级国税机关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力度,通力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擅做主张自行处理,今后凡出现类似问题,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省局均要严肃处理。

  (四)充实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确保金税工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原有的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的工作岗位可能发生了变化,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一人多岗和多人一岗的原则,对业务量大、工作任务繁重的岗位配备1至2名后备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同时,地县国税部门的领导要继续关心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认真兑现省局制定的加班待遇,充分调动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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