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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5]23号

颁布时间:2005-05-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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