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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全省征管改革汇报会会议纪要

闽国税征[1995]15号

颁布时间:1995-08-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七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省国家税务局在福州召开全省征管改革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征管科(处)长、漳州市、三明市国税局直属局及福州市国税局、福州市国税局直属一局的分管局长,省国税调研处、计财处、稽查分局及《中国税务报》记者等代表三十人。省国税局张金水、林秀雄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汇报了我省征管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我省征管改革方案,拟定我省征管改革的目标、步骤等。现将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回顾了我省征管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围绕建立申报、代理、稽查相互制约的征管新格局,积极试点,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推行税收征管改革,实现“两个转移”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地试点单位普遍成立了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的工作小组。

  三是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目前,福州市国税局二、三分局,泉州市、三明市国税局直属局等一些条件较好的试点单位已先后按新的征管机制投入运行。

  虽然我省的征管改革已经起步并已形成气候,但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该尽快行动;经费困难,制约了征管改革工作的深入;征管改革工作缺少总体的工作规划和业务规范。种种具体问题有待于研究解决。

  二、会议强调的几个问题

  第一,在征管改革认识方面,各地不能停留在重要不重要,要不要改革的争议上,必须积极研究如何改革、如何加快改革步伐。目前,各地要端正以下几种思想:一是因循守旧,求稳伯乱的思想,认为任务可以完成,征管运转正常了,没有必要花财力、精力来进行征管改革工作,甚至害怕改革会导致权力的丧失等等。二是等待观望思想,表现在不思进取,不积极探索,有畏难情绪。三是急于求成思想,没有认识到征管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第二,要研究制定全省征管改革的总体,推动我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已就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总体的目标,各地应当把它量化、具体化,通过统筹规划,制定分步实施的改革步骤和目标。

  第三,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别,目前的改革不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梯度推进,逐步到位。在当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各地尤其要集中精力、财力抓好试点工作,做到试点一个,成功一个。

  第四,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抓好改革的试点工作。省局今年在抓好福州、厦门两个总局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同时,重要抓泉州、漳州、三明市、龙岩地区、南平市直属局及莆田市城厢区国税分局和福鼎县国税局城关分局7个单位的试点工作。

  各地、市也必须集中精力搞好试点。对非试点单位,各地要先打基础,为今后改革的实施作充分的准备。

  第五,为了确保试点单位征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被确定为省局抓点的试点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其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可由各地、市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可以考虑适当简并。对试点单位现有的装备应统一调剂使用,对急需的技术人才,在编制许可内,省局将优先审批;为了保证重点,省局将考虑对试点单位予以适当补助(主要用于补充微机设备和改革运转经费);征管资料是征管改革的基础,各地务必抓紧建立和完善。同时,要借鉴兄弟省(市)的征管改革经验,以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征管改革方案;省局将在年底适当时候,召开一次征管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提高,以利推广。

  以上纪要,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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