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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5]166号

颁布时间:2005-04-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调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调研,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和建议的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调研的通知

  2005年4月4日 国税办函[2005]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总局工作部署,拟于今年6月底前后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会议。为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请各单位围绕以下提纲认真组织开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调研:

  一、当前依法治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见和建议

  三、如何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税收征管等各项税收工作的关系

  四、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简要过程及主要成效

  五、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六、如何构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各项机制

  七、对总局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本单位下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请各地按照提纲认真组织调研,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和建议的书面报告,于4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报送总局法规司并同时将电子文档报abc050328@163.com.

  附件: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调查表(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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