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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务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3]30号

颁布时间:2003-04-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税务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税函[2003]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全区地税系统2003年培训工作要点和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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