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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200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2]26号

颁布时间:2002-03-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200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内人发[20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地报名者请到当地人事(人事劳动)局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各盟市局在4月10日前将各类报名表汇总上报区局人事教育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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