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盟市地税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1]174号

颁布时间:2001-08-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税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为自治区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服务,根据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盟市地税局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认真贯彻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制定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根据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和自治区地税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确定综合治理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综合治理人员的岗位和编制。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按照要求落到实处。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是治安责任集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责任人,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三)按照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各种困难。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要点,有具体内容,有措施,有建议。各级党政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在财力、人力、物力上给综合治理工作予以保障,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对于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帮助解决,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中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述职报告中要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内容要求有问题,有建议,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O在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中,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使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真正发挥作用。

  二、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所在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初15日内报送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年终25日内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情况报告。遇有重大事故,及时向区局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向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及时处置。

  (二)各级税务机关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将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机关政务值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使各种可预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各级税务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三)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30日内要与本单位各部门、直属单位签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时将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处室,按照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目标管理要求,在运行过程中进行监控,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及时兑现奖惩。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同所在地党委、政府搞好联系,积极配合他们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的税收秩序。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参加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各级街道办事处所分配的工作指标,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机关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区的管理,配合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积极创建安全单位和安全小区。

  三、结合地税税收工作主要职责,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纳税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税案件。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新的《征管法》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纳税户的监督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务登记证换证等清查验收工作;会同工商、公安、检查院、法院严厉查处涉税大要案,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严格执行《税务工商联合办公、联合通报制度》,对纳税人实行源泉控管;加强发票管理,认真开展发票检查活动,规范发票管理、使用秩序。

  (二)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税法宣传月”和“综治宣传月”活动,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努力使税法宣传取得明显效果,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同时,会同本单位法制部门,开展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税务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行使职权。

  (三)依照有关规定扶持下岗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已经出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引导和扶持下岗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帮助下岗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自食其力,维护社会的安定。

  四、盟市地税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盟市地税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实行分级分档管理,分为A、B、C、D四类。自治区地税局综合治理委员会将于每年终了后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盟市地税局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对盟市地税局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盟市地税局报送有关材料的情况进行评比打分,确定盟市参与社会治发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档次,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盟市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