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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饲料生产企业和进口环节经销进口饲料企业合格产品名单的通知

闽农牧[2002]47号

颁布时间:2002-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根据省国家税务局、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饲料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2001]142号文),经审核,达到要求的饲料生产企业有183家,进口环节经销进口饲料企业有8家,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2001年饲料生产企业和进口环节经销进口饲料企业合格产品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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