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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292号

颁布时间:2002-10-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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