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信科[2002]110号
颁布时间:2002-08-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闽信科[2000]203号),经审定“福州特力惠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条件,同意认定为软件企业,现给予公布。有关企业可按照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等文件精神,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享受软件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手续。
希望各软件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软件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通知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2002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名单
序 企业名称 法 人 认定证书号
1 福州特力惠电子有限公司 陈曙光 闽R2002-0006
2 福州顶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严孟宇 闽R2002-0007
3 福州闽邮吉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杨红玉 闽R2002-0008
4 福州豪翔电子有限公司 郑德佺 闽R2002-0009
5 福建磬基软件有限公司 林荣贵 闽R2002-0010
6 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鲁高俊 闽R2002-0011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