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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第二批饲料生产企业和经销进口饲料企业合格产品名单的通知

闽农函[2001]18号

颁布时间:2001-0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为加强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根据省饲料工办公室、省国家税务局和省技术监督局以闽饲办[2000]2号文下达的关于2000年饲料生产企业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审核,第二批达到要求的饲料生产企业有51家,经销进口饲料企业有8家,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第二批饲料生产企业和经销进口饲料企业合格产品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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