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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157号

颁布时间:2004-06-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04]1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系统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各盟市地税局要在系统内掀起一个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热潮,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整顿工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措施和责任及完成工作的时间。

  二、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为的发生,驾车或乘车必须系安全带,各级地税局今后要将上述四项规定和要求作为一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

  三、正确处理好用车与安全的关系,既不要因强调安全而限制车辆的正常使用,也不要因日常用车较频繁而放松和忽略安全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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