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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享受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名单的通知

甘地税一[2003]35号

颁布时间:2003-1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兰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地税一[2002]19号)精神,经审核认定,甘肃省气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所属的甘肃华风气象宾馆、甘肃省气象局招待所的会议经费(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机关会议费)、机关食堂、车队、医务室、幼儿园、理发室、洗衣房、洗浴室、水电暖及其他维修为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的经营项目符合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认定的经营项目是指为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机关以外提供的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一律照章纳税,享受税收减免的审批程序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地税[2003]1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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