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发[2001]166号
颁布时间:2001-12-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1]1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地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从思想认识上取得一致,为全省地税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几年来,我省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科教兴税”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但由于投资分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原因,致使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出现了规划标准不统一,设备选型不一致,应用软件于差万别等许多问题。这不仅造成了投资的浪费,也为下一步全省联网和信息共享增加了难度,影响到全省地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尽快形成,其中的教训值得深思和总结。总局的“一体化”方案,对前些年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深刻反思,确定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符合山东地税实际,为我们加快信息化建没步伐,特别是尽快实现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在思想上与总局“一体化”要求取得一致。
2.以“。一体化”建设为目标,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报批制度。为了实现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目标,各地必须严格履行各项报批制度,包括建设规划、网络设计、设备选型、软件完善以及人员培训等,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认真论证,报省局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各地再另搞一套。今后,凡发现未经报批即进行建没的项日,特别是违背“一体化”要求而进行的建设项日,省局将按规定进行严肃追究。
3.为了保证全省地税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目标的实现,省局将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目前,对全省地税信息化建设现状的综合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待此项工作结束,省局将在此基础上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全省地税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在省局的统一指导下,制定各地的网络建设、软件完善和维护、设备选割、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使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朝“一体化”方向迈进。
4.各地要对照当地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地分析和总结,找出不足,对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措施,逐步改进。
执行中如有题,请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