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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1999年全省地方税收执法重点交互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地税发[1999]98号

颁布时间:1999-07-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地税局《关于开展1999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地税发[1999]85号)的具体安排,8月1日一10日为省局组织重点交互检查阶段,为把今年税收执法重点交互检查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今年的执法重点交互检查,采取省局确定重点检查地区,统一组织协调,以市地之间相互检查为主的形式进行。

  二、重点检查地区

  按照两年检查一遍的计划原则,今年检查包括省局和17个市地在内的50%的地级以上地税执法单位。今年的重点检查地区确定为:济南市、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日照市、聊城市、临沂市、滨州地区、菏泽地区。

  三、检查组的组成和分工

  (一)由省局和未列入今年重点检查地区的市组成9个髓查组,实施重点交互检查。具体分工为:

  1.青岛市检查济南市;

  2.东营市检查淄博市;

  3.枣庄市检查临沂市;

  4.潍坊市检查济宁市;

  5.德州市检查烟台市;

  6.菜芜市检查日照市;

  7.泰安市检查聊城市;

  8.威海市检查菏泽地区;

  9.省局检查滨州地区。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每个检查组由5人组成。各市检查组要由市局分管执法检查的局长任组长,法规、税政、征管、稽查工作方面的业务骨干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地自定。省局检查组由一名处长为组长,成员由各业务处、局骨干组成。

  四、检查的目的及要求

  (一)检查的目的,一是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认真整改,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地税执法形象。

  (二)要求各检查组成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在检查中贯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把检查作为相互学习的过程和检验自身素质、水平的过程;要查出水平、查出质量,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各接受检查的地区,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不遮丑护短、密切配合;把接受检查的过程,作为学习交流、剖析自我、完善提高的过程。

  五、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检查的内容、方法,即为省局鲁地税发[1999]85号文件确定的四方面内容和五种方法。各检查组抽查的单位和数量统一确定为:

  (一)各市地局直属1个征收分局;

  (二)各市地局稽查局1998年查处的5个案例;

  (三)2个县(市、区)的税政、征管、稽查情况,其中包括市、地局所在地的市或区局:

  (四)4个基层分局或税务所:

  (五)在市、县召开两个不同层次、有各方面代表性、不同类型企业纳税人或财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六)在基层召开一个有政府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事前省局不再集中。各检查组人员组成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培训,学习省局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熟悉政策法规,制定检查计划。并自行于8月1日前到达被查地区开展工作,10日结束检查并写出对该地区的检查报告。

  (二)省局将于重点交互检查结束后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汇总检查情况。具体时间将及时通知检查组。

  (三)各组要以半军事化管理的精神和瞧政的要求,完成好今年的执法重点交互检查任务。

  (四)各检查组人员名单,请有关市于7月30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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