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7]42号

颁布时间:1997-02-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12号《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