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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7]247号

颁布时间:1997-08-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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