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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4]45号

颁布时间:1994-11-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我局决定,从1994年11月1日起,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专用章。此章专用于下列财务管理事项:

  一、集体企业税前列支的有关费用的审批;

  二、集体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审定及其结算的审批;

  三、集体企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费的审批;

  四、其他有关集体企业财务处理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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