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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统一“税务征管文书”式样的问题

新国税征字[1995]21号

颁布时间:1995-06-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征纳行为,推进以法治税,适应新税制和征管改革的需要,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发的税务文书式样,并在征求部分地区意见的基础上,本着规范统一,精简适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了部分全区国税系统统一的税务征管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队识制定全区统一的税务征管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要全面贯彻落实,还需要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规范来保证征纳双方各项权利的行使和各项义务的履行。因此,制定一套统一的税务文书,就为征纳双方提供了严格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从而提高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这也是从制度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体现。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付诸实施。

  二、制定全区统一的税务文书的原则、内容和范围。这次统一的税务征管文书,基本可以满足目前征管工作的需要。由于《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所规定和涉及的税务征管文书的种类很多目前在全区不可能把所有的税务征管文书都统一起来,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因此。目前全区首批统一的税务征管文书,主要选择了涉及征纳双方履行各项纳税义务及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采用的适用各税种的税务征管文书。征管上适用的账、表、卡没有统一规定的,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计使用。

  三、这次统一的税务文书共二十六种,规格为16开横竖式,原则上为三联单,一联为存根,二联为纳税人成扣缴义务人,三联为纳税资料档案。各地在印制时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增减联数。套印少数民族文字的税务文书式样由区局翻译后另行下发,也可由各地自行翻译套印。

  四、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沏落实在全区统一税务文书,是全面系统地把征纳双力执行税收政策法令的行为纳入规范化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即涉及到税务机关内部。又涉及到广大纳税人。不但税务人员必须会填会用,坚决克服怕麻烦图省事的思想、而且广大纳税人也必须全面掌握、正确使用。统一的税务文书。从格式到内容、从使用环节到填制报送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执行。一是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抓好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共同落实这项工作;二是各地要以统一的税务文书为基础认真抓好内、外培训。要弄懂每一个税务文书的法律依据,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及使用环节、使用对象、填制要求等,三是各级税务机关在使用过程中,要深入重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区局共同研究解决。

  附件:全医统一的税务征管文书式样及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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