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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国税外[2005]64号

颁布时间:2005-12-13 18:39:15.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条件界定的请示》(杭国税外〔2005〕371号)收悉。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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