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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本征期内外资季度所得税及年度所得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4-14 11:35:52.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各相关纳税人:

    本征期季度所得税4月17日申报将按时截止,不再延长申报期限,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如果网上申报有问题,请抓紧时间到柜台申报。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的企业请于4月19日前(含19日)办理,4月20日开始至5月7日期间我局互联网站和柜台都将停止办理申报业务。5月8日至5月22日期间在我局柜台恢复办理该项业务,互联网站暂不办理。

    谢谢合作!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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