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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6-03-21 14:59:16.000 发文单位: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逐步创建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06年郑州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检查项目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郑州市实际,确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和娱乐业(含涉外企业)为2006年郑州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项目。

  二、检查年度

  重点检查2004年至2005年两个年度地方税收缴纳情况,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向以前年度追溯或向以后年度延伸。

  三、时间安排

  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3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自查面要达到100%。3月25日前为邮电通信行业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服务业、娱乐业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为税务机关检查实施阶段。3月25日至5月31日对邮电通信业进行专项检查,6月1日至10月10日对服务业、娱乐业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总结整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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