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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7个单位被新命名和被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情况通报

赣地税函[2006]65号

颁布时间:2006-05-15 09:20:24.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青年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和“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为税清廉、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先进青年集体。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命名和认定2005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国税发[2006]46号),新命名我省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为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继续认定瑞金市地方税务局象湖分局、南昌市西湖区地方税务局永叔路分局、萍乡市湘东区地方税务局下埠分局、吉水县地方税务局文峰分局、丰城市地方税务局上塘分局、吉安市吉州区地方税务局习溪桥分局等六个单位为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被新命名和被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全省地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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