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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地方税收职能 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马地税[2006]47号

颁布时间:2006-03-22 09:29:23.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关于发挥地方税收职能  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皖地税[2006]5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树立服务“全民创业”的新理念,认真对照省局意见,逐条梳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工业(创业)园区、街道等的联系,宣传政策,了解纳税人创业情况,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将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辅导,创新税收政策辅导方式。在继续执行我局《税收政策辅导制度》(马地税[2004]107号)的基础上,拓展个性化纳税服务手段。一是要对全体纳税人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的辅导培训,要把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已作调整的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二是要针对不同纳税人开展宣传,使之掌握与自身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三是对同一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改组改制等不同时期进行相应的政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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