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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150号

颁布时间:2005-11-18 16:33:58.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5]91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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