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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内跨地区生产经营煤矿纳税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2005]61号

颁布时间:2005-06-06 15:13:38.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妥善解决跨地区生产经营煤矿的纳税问题,省政府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内跨地区生产经营煤矿纳税问题的通知》(皖政秘[2005]49号,附后),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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