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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基本农田保护地的税的请示的批复

辽地税农[1997]20号

颁布时间:1997-01-30 16:06:23.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

  你处《关于减免基本农田保护地的税的请示》已由慕副省长批转我局阅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修建飞机场占用耕地,对其机场跑道、停机坪、机场内必要的空地以及候机楼、指挥塔、雷达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机场其他设施用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有关减免耕地占用事宜,请专题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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