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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29号

颁布时间:2007-01-22 13:32:02.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8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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