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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调整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50号

颁布时间:2007-04-03 16:36:33.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调整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2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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