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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297号

颁布时间:2007-08-08 16:35:11.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7]7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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