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312号

颁布时间:2007-08-24 14:41:33.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3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