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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7]279号

颁布时间:2007-09-17 17:20:32.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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