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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7]289号

颁布时间:2007-10-23 09:22:41.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我省即将下发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办税服务厅办税事项的具体办法(试行)》等七个办法的具体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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